起诉离婚还要去拿离婚证吗

起诉离婚后是否需要去拿离婚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起诉离婚还要去拿离婚证吗

一、法院尚未判决或判决未生效

夫妻双方还未正式解除婚姻关系,需要等待法院判决或判决生效。在判决生效前,婚姻关系依然存在。

二、法院判决已经生效

(1)双方自愿离婚:

法院判决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离婚:

一方当事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且二审法院依旧维持原判,则该判决生效后30日内,另一方当事人可凭生效判决书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三、判决书遗失

如果法院判决书遗失,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补发。补发判决书后,当事人即可持补发的判决书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四、婚姻登记机关拒办离婚登记

如果婚姻登记机关以各种理由拒办离婚登记,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后,会责令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登记义务。

起诉离婚后是否需要去拿离婚证取决于具体的判决情况。如判决已生效,则一般需要在生效后30日内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如果判决尚未生效、判决书遗失或婚姻登记机关拒办离婚登记,则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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