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发生后,很多职工会选择申请工伤认定,经过工伤认定后,职工可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那么,工伤社保局赔偿后还能向单位索赔吗?
一、工伤社保局赔偿后还能要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伤事故导致职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享受工亡保险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如果职工因工伤事故导致残疾,可享受伤残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就业补助金等。
在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后,如果职工认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工伤事故的发生或加重了工伤职工的损害,职工仍可以向单位提出赔偿请求,要求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工伤社保局赔偿后还能向单位索赔什么?
职工向单位索赔的范围,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医疗费:工伤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包括诊断、治疗、住院、康复等费用。
2. 误工费:职工因工伤事故无法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损失。
3. 护理费:因工伤事故导致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需要专人护理的费用。
4. 交通费:因工伤事故需要前往医疗机构就诊、接受康复治疗等产生的交通费用。
5. 精神损害抚慰金:对工伤职工因工伤事故遭受的精神痛苦造成的损害,给予一定的赔偿。
三、工伤认定后如何向单位索赔?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单位索赔:
1. 与单位协商:职工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 提起诉讼:如果劳动仲裁结果不能使职工满意,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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