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职工在工作中或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导致的职业病。发生工伤后,职工应当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职工有权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包括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赔偿。
一、工伤证下来公司会给赔偿吗?
工伤认定后,公司应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民法典的规定,给予职工以下赔偿:
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住院费、手术费等。
工伤津贴:因工伤导致不能工作的,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的60%-100%发放工伤津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伤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等级的,一次性发放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职工因工伤死亡的,一次性发放工亡补助金。
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伤导致无法继续从事原职业,且无法胜任其他工作的,发放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业康复费:职工因工伤需要进行职业康复的,公司应当承担职业康复费用。
除了工伤保险待遇外,公司还应当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向职工支付以下民事赔偿:
医疗费:除工伤保险待遇外,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误工费:职工因工伤不能工作的,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支付误工费。
精神损害赔偿:因工伤导致的精神损害,公司应当给予适当的赔偿。
残疾赔偿金:因工伤致残的,公司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因工伤死亡的,公司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二、工伤认定困难公司不给赔偿怎么办?
如果公司对工伤认定书有异议,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后,如果公司仍不履行赔偿义务,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工伤认定前公司不给赔偿怎么办?
如果职工在工伤认定前需要治疗,公司应当垫付医疗费用。如果公司拒不垫付,职工可以申请工伤预付款。工伤预付款是职工在工伤认定前,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行支付的医疗费用。工伤认定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预付款。
工伤认定后,公司应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民法典的规定,向职工支付工伤待遇和民事赔偿。如果公司拒不赔偿,职工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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