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有婚姻的人怎么办才能离婚
婚姻本是一场美好的旅程,但并非每段婚姻都能一帆风顺。现实生活中,有些人面临着难以维系的婚姻,却不知如何顺利离婚。离婚这一过程涉及诸多法律程序和实际问题,对于那些陷入困境的人来说,了解正确的离婚途径和方法至关重要。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难有婚姻的人该如何离婚。
一、难有婚姻的人怎么办才能离婚
当婚姻难以为继时,离婚是结束这段关系的合法途径。目前,我国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一种较为平和、高效的方式。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中需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然而,并非所有的婚姻都能通过协议离婚解决。当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时,就需要通过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二、难有婚姻的人在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财产分割是离婚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遵循平等分割的原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在房产分割方面,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一般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分割。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另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适当多分。
此外,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归一方所有,不参与分割。但在某些情况下,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会发生转化,如婚前个人房产在婚后进行了装修、增值等,在分割时可能需要考虑这些因素。
三、难有婚姻的人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是离婚案件中的另一个关键问题。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子女的意愿等因素。例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能够为子女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等,这些因素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更有优势。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确定抚养权时,法院会认真听取子女的意见,以确保子女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此外,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综上所述,当婚姻陷入困境难以继续时,无论是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在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确定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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