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确权纠纷的管辖
房屋确权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下面问法智选来与大家整理介绍房屋确权纠纷的管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房屋确权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如果发生房屋确权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的,很多人都会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诉讼首先就需要确定关系法院。接下来就跟随问法智选小编一同来了解房屋确权纠纷的管辖。
房屋确权怎么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关键是如何理解“不动产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均没有对“不动产纠纷”进行明确定义和详细解释。
首先,该商品房属于不动产是毋庸置疑的。买卖不动产产生的纠纷应当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动产纠纷”,而且对于房产确权、房产抵押、房产征用、不动产侵权纠纷等都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动产纠纷”。该类案件应当无条件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虽然是要求被告承担合同违约责任,但该合同违约责任存在的前提是因合同标的物即房产所致,合同违约仅仅是表面形式,实质上是买卖不动产所产生的纠纷。
其次,原告诉请要求被告移除所安装在其房屋阳台室内的燃气主管道,此诉讼请求属于侵权性质,纯属于“不动产纠纷”,应适用专属管辖,由青原区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房屋确权纠纷的管辖问题的详细解答,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我们要遵守法律秩序。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本网站找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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