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分析:

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取决于情况,具体如下:

1、仲裁后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只有15天。一方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或者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20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诉讼时效的终止和中断分析如下:

1、已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包括向用人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上诉,向对方发律师函。员工申请仲裁的,应当视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2、已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如向企业向有关部门请求调解和诉讼。自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起,诉讼时效暂停,有关部门应当在30日内结束调解,即暂停期不得超过30天。调解结束后,应当继续计算当事人的上诉时效。调解超过30天的,上诉时效应当在30天后的第一天继续计算。

3、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也就是说,对方承诺在一定时间内履行义务,收集能够证明对方承诺的证据,如录音取证。

4、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仲裁申请时效的。

5、撤诉案件的时效计算时间

当事人撤回诉讼或者人民法院处理撤回诉讼的案件,当事人再次申请仲裁同一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再次立案审理,自撤回诉讼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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