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成立的条件

一个新建小区,一开始可能没有业主大会,毕竟新建楼盘业主入住率还是在慢慢增加中的。关于业主大会成立的条件的问题,下面问法智选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业主大会成立的条件

业主大会成立的条件

新建和已建成的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入住率超过50%的或入住率不足50%,但首户入住已满两年的物业管理区域;公有住房出售率超过50%的物业管理区域,应当尽快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二、业主大会成立的程序

(一)在物业所在地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委托的社区党委领导下,由社区代表、业主代表,建设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二)筹备情况介绍。由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代表筹备组向全体业主介绍业主大会筹备的情况,业主对不明事项可以提问,由筹备者作答。

(三)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提名。由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代表筹备组介绍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候选人也可以作自我介绍。

(四)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由筹备组起草,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在第一次业主大会时提交全体业主讨论通过。

(五)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由全体业主通过投票的方式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在此基础上明确分工,形成业主委员会。

(六)在新产生的业主委员会的主持下审议、通过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必须由业主大会通过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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