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怎么确定
在去进行合同签订之后,也是需要去进行约定的,有的时候也是会约定纠纷处理方式的。那么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怎么确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问法智选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怎么确定
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在不同类型的合同中是不一样的:
(一)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而不是以约定的合同履行地。
(二)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三)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四)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供电、水、气、热力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五)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六)证券回购合同,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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