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金额并非一成不变,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已经获得工伤赔偿,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受害人仍有权要求追加赔偿:
一、工伤赔偿过低还能要求补偿吗?
适用法律法规变更:工伤赔偿标准随法律法规的变化而调整。如果在受害人获得赔偿后,相关法规发生变更,导致赔偿金额低于新的标准,受害人有权要求追加赔偿。
发现新的工伤损害:如果受害人在获得赔偿后,发现新的或未被发现的工伤损害,导致其伤残程度或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发生变化,则有权再次申请工伤赔偿。
医疗费增加:如果受害人的工伤治疗费用超过原先的赔偿金额,且超出费用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受害人有权要求追加赔偿。
误工费和护理费变化:如果受害人的误工时间或护理费用发生变化,导致实际损失超出原先的赔偿金额,受害人有权要求追加赔偿。
伤情恶化:如果受害人的伤情在获得赔偿后恶化,导致伤残程度或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加重,受害人有权要求追加赔偿。
二、工伤赔偿金数额有争议怎么办
若对工伤赔偿金数额有异议,当事人可提起以下救济途径:
申请劳动仲裁:当事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调解或裁决。
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三、工伤赔偿金的申报期限是多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赔偿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超过1年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索赔权利。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后提出申请:
受到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的影响;
事故发生后,受害人被确诊为职业病或者职业中毒,且在诊断证明后1年内提出申请。
工伤赔偿过低并非一劳永逸,受害人有权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要求追加赔偿。如有工伤赔偿相关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