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是按清单交接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交付房屋时,应当按照清单交接,并在清单上注明房屋的数量、质量、状况等情况。
清单交接是指在交付房屋时,双方应当将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并在清单上签字确认。如果房屋内的物品不在清单上,双方可以协商补充清单。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买受人在收到房屋时,应当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土地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提出。
因此,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清单交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环节,双方应当认真对待。如果出现争议,可以依法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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