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车库也算进去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房屋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车库作为房屋的附属物,在房屋买卖中应当一并纳入交易范围。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将其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转让给他人,包括房屋及其附属物。因此,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车库应当被视为房屋的附属物之一,与房屋一起进行买卖交易。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转让不动产权利,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因此,在房屋买卖中,买卖双方应当向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车库的过户手续,确保车库的合法权属得到认证。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中车库也应当算作其中的一部分,买卖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车库的权属归属,并向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车库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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