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证去名字的建议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房产证改名是经常听见的事情,这也涉及很多的法律问题,其中之一便是特殊情形下增减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仅对捍卫自身权利有重要作用,同时也对规避法律风险具有重大意义。关于离婚房产证去名字的建议的问题,下面问法智选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离婚房产证去名字的建议
(一)房产证去名字也要从具体情况看,如果是夫妻之间加减名字,则不收取契税。如果是加名字,夫妻双方凭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到房地产交易办证中心办理即可。若是去名字,需要夫妻之间作出财产约定,并经过公证处公证后才可以办理。
(二)父母子女之间加减名字,都视为买卖,要收取契税。契税为1%、1.5%、3%。具体可以分为四种情况:家庭、购买首套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1%征收;家庭购买首套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按1.5%征收;家庭非首次购买普通住宅的,契税为3%;购买非普通住宅的,契税为3%。
(三)根据新的二手房交易税费规定,如果是交易满五年,而且是家庭唯一的普通用房,可以免交营业税等税种,交易比赠与便宜;如果房产证未满五年,则全额征收营业税,营业税及附加税率,所以相比之下,赠与稍显便宜。
(四)赠与,分为直系亲属与非直系亲属。如果直系亲属之间赠与,只需缴纳契税和公证费。非直系亲属之间,即便通过赠与方式,也要缴纳相应的营业税、契税等,等同于买卖。一旦今后将该房产出售,需要缴纳差额的20%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很少有市民会通过赠与的方式达到房产过户转让的目的。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离婚房产证去名字的建议问题的详细解答,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我们要遵守法律秩序。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本网站找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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