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智选

剥夺政治权利对普通人的影响有哪些 讲解剥夺政治权利的严重性

刑事辩护
2022-07-19 13:08:31
0

剥夺政治权利不同意其他的刑罚,剥夺政治权利虽然不会剥夺犯罪份子的人身自由,但是会剥夺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

一、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有什么影响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将永远失去参政议政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等。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即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限为无期。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

根据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下列四项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对普通人的影响有哪些 讲解剥夺政治权利的严重性

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选举法规定的,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活动,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即参加投票选举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公民可以被提名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候选人,当选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当然不能享有此项权利。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所谓言论自由,是公民以言语表达意思的自由;出版自由,是指以文字、音响、绘画等形式出版作品,向社会表达思想的自由;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一定宗旨组成某种社会组织的自由;集会自由和游行、示威自由,都是公民表达自己见解和意愿的自由,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同。这六项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是人民发表意见、参加政治活动和国家管理的自由权利,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行使这些自由。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对犯罪分子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情节轻重,决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尤其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与所判处的主刑轻重相适应。

三、哪些犯罪分子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即实施了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其犯罪性质决定了对他们除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外,不论判处何种刑罚,都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类型,包括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但具有很大社会危害性的严重犯罪并不局限于所列这几种犯罪,只要是危害严重的破坏社会秩序的故意犯罪,都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适用于虽然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但罪行比较轻,在一定聚众性的犯罪中属于一般参加者,刑法规定可以单处剥夺政治权利。如,有的人实施了公然侮辱他人的犯罪行为,已构成犯罪,但其罪行危害不大的;又如,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已构成犯罪,但属于积极参加者而且罪行较轻等等。

根据法律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将永远失去参政议政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等。

注意: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遇类似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立即咨询?

向专业律师咨询,获得个性化解决方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阅读

用别人的钱不还怎么办

用别人的钱不还怎么办

在生活中,借用他人的钱却不归还这样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不仅会损害双方的关系,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接下来,让我们深入探讨这个话题。一、用别人的钱不还怎么办首...

2025-05-01 23:07:33 72阅读
军人的家属欠别人的钱不还怎么办

军人的家属欠别人的钱不还怎么办

在生活中,遇到军人的家属欠别人钱不还的情况,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到棘手和困惑的问题。这不仅涉及到债务纠纷,还可能因为军人这一特殊身份而让人在处理时多了几分顾虑。那么...

2025-04-30 23:51:26 127阅读
借款人不还出借人的钱怎么办

借款人不还出借人的钱怎么办

在日常生活中,出借人把钱借出去后,却遭遇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这无疑是一件令人烦恼和焦虑的事情。那么,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们究竟应该如何应对呢?别着急,接下来让我...

2025-04-30 12:29:14 100阅读

相关问答

A

离婚诉讼需要经历以下法律阶段:起诉、受理、调解、审判、判决、执行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因离婚发生争议的,可以直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离婚案件的,应当...

婚姻
148人关注
去咨询 >
A

1、房产证上有未成年子女名称的房产分割问题。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如果产权登记中子女的名称,一般认定为夫妻双方和子女共同所有。如果业主只登记为子女,应...

婚姻
219人关注
去咨询 >
A

如果法院认为夫妻关系破裂,调解无效,男性将在六个月内被判离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法律依据: ...

婚姻
261人关注
去咨询 >
杨卿律师

杨卿律师

四川辨博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 - 成都市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