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转让的一般条件

很多人喜欢在手里头有闲钱的时候去购买房产,购买房产大部分选择的是去购买期房。关于期房转让的一般条件的问题,下面问法智选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期房转让的一般条件

期房转让的一般条件

(一)必须存在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转让合同是以预售合同为基础的,预售合同无效,转让合同当然无效。

(二)标的物为正在建设而未竣工的商品房

要严格区分现房抵押与期房按揭。最高院在(1996)第3号文件第30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预购方,在实际取得预购房屋产权并蚩尤房屋所有权时,将房屋再转让给他人的,按一般买卖关系处理。”我国香港地区也严格区分了衡平法按揭和法定押记。

(三)必须取得银行的同意

银行和预售人之间形成了借贷法律关系和抵押法律关系,相应的银行是债权人和抵押权人。抵押权是物权,物权具有追及力,无论抵押物转辗到何人之手,抵押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我国《担保法解释》也修正了《担保法》规定的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时转让合同无效的规定。在借贷法律关系中,债务人转让债务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转让不发生效力。可见,征得银行的同意是基于银行和预售人之间的借贷关系,而非抵押关系,必须明确这点。

(四)应该通知开发商

开发商和预售人之间是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和借贷保证法律关系。相应的开发商是债务人和连带保证责任人。在前者中,银行和预购人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开发商作为债务人必须按时交付房屋,预购人是债权人,其转让债权时无须征得开发商同意,仅须通知即可。在连带责任保证法律关系中,在预购人不能按期付款给银行时,开发商承担回购义务,是连带责任保证人。按《担保法》规定,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时,未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可见期房转让不以取得预售人同意为要件,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各银行都在借款合同中约定预购人转让期房时必须取得开发商的同意,以此来保护自身利益等。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期房转让的一般条件问题的详细解答,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我们要遵守法律秩序。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本网站找专业律师咨询。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海量律师平台已认证,专业律师精准解答您的问题,汇聚执业多年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丰富,极速问律师最快10秒响应!免费提交打官司需求,智能推荐擅长领域资质已认证律师为您服务。
看完仍有疑问?浏览更多不如直接提问99%用户的选择!
极速咨询 资质认证 精准解答 及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