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产一方去世房产证如何办理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去世房产证如何办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过户给夫妻另一方,需要提供一方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过户给子女,还需要办理去办理继承公证等材料才能去进行过户。关于夫妻共有房产一方去世房产证如何办理的问题,下面问法智选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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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死亡时如何分割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
法定继承是源于姻亲、血缘、收养、抚养等关系的成立而存在的,父母子女间的血缘关系不能通过登报声明予以解除,这种声明不具有法律效力,登报声明脱离父(母)子关系的行为不符合我国法定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所以,在儿子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其父母依然有权要求按法定继承分割儿子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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