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和诈骗的区别

职务侵占罪,它并不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诈骗罪一般属于自诉案件,两罪差别甚多。那么职务侵占和诈骗的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问法智选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职务侵占和诈骗

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罪的区别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从以上可以看出,两罪存在以下几个相同点:

(一)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都实施了欺骗行为;

(三)都要达到数额较大才追究刑事责任。

但两罪也存在几个不同点,这也是区分两罪的关键:

(一)犯罪的主体不同,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且还不能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因为如果是上述人员,则可能构成贪污罪)。

(二)犯罪的客体不同,诈骗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是其所任职的公司、企业的财产所有权。

(三)行为的方式不同,诈骗罪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是一般意义上的骗子行为,而职务侵占罪则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利用本单位管理和财物上的漏洞和疏忽。

从民事行为,相对人的利益来分析:

《民法典》第63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而《保险法》第122条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第124条第1款规定: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许某作为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其与客户签订的保险单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双方当事人(即保险公司、当事人)都有约束力。被代理人(即保险公司)应当对第三人(即客户)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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