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举证期是怎么算的,劳动仲裁有举证期限吗
关于劳动仲裁的举证期是怎样的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法律没有规定劳动仲裁的举证期是什么时候,实践中举证期可以按照以下情况确定:
一、以仲裁庭指定或当事人协商并经仲裁庭认可的举证期限为准。
二、依法院职权而确定。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补充法律分析:
通常情况下,发生劳动纠纷后,首先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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