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职工带薪休假条例
职工带薪休年假不因女职工怀孕有所不同,怀孕职工所应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只同其工作年限相关。怀孕职工享有产检假、产假,在产检假、产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福利不变。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如果难产情形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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