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搜查现金银,虚假申报被处罚!

不如实申报财产,在被搜查除大量财物后还想抵赖,妄想以装傻充楞掩盖逃避执行的行为,必须加以处罚!近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对虚假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沈某处以罚款1万元的处罚。

常熟市某编织造厂与沈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在审理过程中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后沈某未按调解书履行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向常熟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传唤,沈某于2022年5月20日申报财产,称除扣押车辆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法官当日扣押该车辆。

2022年7月11日,承办法官至沈某住所进行现场调查并出具搜查令。沈某刚开始若无其事,表情轻松,但当从抽屉、衣柜中搜出一个个红包、镀金银块,从床头柜搜出银行存单后,脸色逐渐凝重。经清点,共搜查出现金9740元,镀金银块三块,在沈某妻子名下银行存单23万元。在证据面前,承办法官询问沈某为何当初没有申报这些财产。沈某称“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妄图以装傻充楞掩盖其逃避执行的行为。当日,沈某因虚假报告财产,被法院处以罚款人民币一万元。

一直以来,常熟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以党建带队建。自2022年4月,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切实提升反规避执行工作水平。下一步,常熟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如实申报财产、转移隐匿财产以及通过虚假诉讼稀释合法债权、通过恶意提出执行异议拖延执行进程等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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