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风险转移规则
在去进行买卖合同签订的时候,都是需要按照要求进行处理的,签订合同的时候,也是需要注意好相关的合同内容的。下面问法智选来与大家介绍买卖合同风险转移规则,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买卖合同风险转移规则
(一)货交第一承运人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就完成了现实交付,风险就转移给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需要运输包括两个因素:指约定标的物由出卖人负责办理托运,承运人是独立于买卖合同当事人之外的运输业者。
(二)在指定地点货交承运人
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出卖人依法提存
债务人依照法律规定提存标的物后,提存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据此,出卖人依法提存后,风险移转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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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遇类似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