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是企业不可避免的问题,工伤后企业是否还有赔偿责任,常常让当事人疑惑不解。本文将深入探讨工伤企业的赔偿责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伤企业还要赔偿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因工伤获得的赔偿分为两部分:
1. 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2. 其他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包括高于工伤保险待遇的部分的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工伤企业仍然需要承担工伤事故中超出工伤保险待遇部分的赔偿责任。
二、企业赔偿责任范围
企业赔偿责任范围包括:
医药费:超过工伤保险待遇部分的医疗费用,包括救护费、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等。
误工费: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的工资损失,超过工伤保险待遇部分。
伤残赔偿金: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伤残等级的,企业需支付伤残赔偿金,超过工伤保险待遇部分。
死亡赔偿金:工伤职工因工伤死亡的,企业需支付死亡赔偿金,超过工伤保险待遇部分。
精神损害抚慰金:工伤事故给工伤职工及其家属造成精神损害的,企业应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如何向企业申请赔偿
工伤职工申请企业赔偿,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 向企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2. 企业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并出具工伤认定书。
3. 工伤职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4. 根据工伤保险待遇和实际损失,向企业提出赔偿申请。
5. 企业在收到申请后,应在30日内作出答复。
工伤企业在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还负有其他赔偿责任,包括高于工伤保险待遇的部分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工伤职工申请企业赔偿时,应及时向企业提交申请,并积极配合企业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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