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生活中,家庭主妇由于长期在家操持家务,经济上依赖于配偶,一旦遭遇婚姻破裂,在离婚诉讼中往往处于劣势。那么,家庭主妇离婚该如何起诉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一、家庭主妇离婚怎么起诉?
家庭主妇离婚起诉程序与普通离婚诉讼程序基本一致:
1. 收集证据:收集婚姻状况、收入、财产、孩子抚养等方面的证据。
2. 撰写起诉状:在起诉状中陈述离婚事由、诉讼请求、证据清单。
3. 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4. 法院受理案件:法院审查起诉材料后,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5. 开庭审理:法院安排开庭,双方当事人陈述事实、提供证据、进行辩论。
6. 裁判: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适用法律,作出离婚判决。
二、家庭主妇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婚姻期间取得的所有财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家庭主妇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 房屋:可以按照实际出资或市场价值分割。
2. 存款:可以平均分割。
3. 股权:可以按照出资比例分割。
4. 车辆:可以按照购买价格或市场价值分割。
5. 其他有价值物品:如首饰、艺术品等,可以协商分割。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有较大贡献,如照顾孩子、家务劳动等,法院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向其倾斜。
三、家庭主妇如何争取抚养权?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原则上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家庭主妇在离婚时,如果具备以下条件,可以争取子女抚养权:
1. 与子女关系密切:长期照顾子女,建立了深厚的亲情。
2. 经济能力:有稳定的收入或其他经济保障,能够抚养子女。
3. 居住条件:有适合子女居住的场所,安全可靠。
4. 身心健康:身体健康,能够陪伴和教育子女。
5. 教育背景:具备一定的教育水平,能够培养子女的健康发展。
家庭主妇离婚时,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准备起诉材料,并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时,应当以子女的利益为重,协商解决或者委托律师向法院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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