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能代签字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由当事人自行订立。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形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合同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因此,房屋买卖合同必须由当事人自行订立,并且必须是自愿、平等、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达成的。任何一方都不得代替另一方签字。
如果因为某种原因无法亲自签字,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签字。但是代理人必须是受法律资格认可的律师或者其他有代理权的人员。
因此,房屋买卖合同不能代签字,必须由当事人亲自签字或者委托合法代理人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十八条
注意: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遇类似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