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要见证人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需要由第三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因此,在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中,为了保证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通常需要请见证人出席并签署相关证明文件。

见证人应当是具备一定法律常识和诚信度的公民,能够真实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交易过程。在签署证明文件时,见证人应当认真核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和房屋证明文件,并在证明文件上签字、盖章,以证明交易的真实性。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买卖房屋应当办理不动产登记。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需要提供包括买卖合同、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因此,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见证人证明文件也是不动产登记的必要材料之一。

以上是农村房屋买卖合同需要见证人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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