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应收账款问题,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企业账款追收中存在哪些问题,企业追收账款的方式有几种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企业账款追收中存在哪些问题

1、应收账款管理责任没有落实在许多企业中,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各司其职,没有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真正负责,因此也没有人对收款问题承担责任。

在外部信用风险增大时,便产生大量拖欠账款,而且是在被拖欠了相当长的时间后才开始催收。

其结果是前清后欠,屡禁不绝,包袱越背越重。

2、销售部门考核扭偏由销售部门承担收账职责虽然改变了应收账款无人管理的状况,但实际上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拖欠风险,因为销售业务人员的目标和能力在于销售而不在于收款。

实际情况是:

许多业务人员在销售激励机制下,盲目放账,而事后收款力度又不够,虽然销售额上去了,却往往给公司带来严重的呆账、坏账损失。

3、财务部门难以控制信用销售和收账由财务部门负责虽然加强了应收账款的专门管理,但往往与实际相差太远。

因为财务部门实际上不了解客户情况和交易背景,无法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

对于应收账款要么控制过严,企业销售额下降;

要么失去控制,拖欠仍会大量发生。

讨债公司合法吗

讨债公司的存在是不合法的。

1993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

对已经登记注册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通知其立即停止“讨债”业务。

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当时的国家经贸委又联合发文禁止各种以讨债为名义的企业进行工商注册。

5年后,国务院三部门又一次明令取缔各类追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临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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