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会不会坐牢?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可能会坐牢。
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殊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如何处罚新交通规则:
1.交通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造成重大事故和严重后果,构成交通事故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禁止驾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何确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开车离开事故现场;
3.交通事故当事人涉嫌酒后、无证驾驶,报案后不履行现场等候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返回;
4.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往医院,但未报案,无故离开医院;
5.虽然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往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
6.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调查期间逃跑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不承认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当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
8.未经协商达成协议或未经协商支付赔偿费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是强行离开现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对交通肇事逃逸作出了规定。出现以下行为,并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8、严重超载驾驶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注意: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遇类似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