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犯罪现在再犯罪属于累犯,累犯一般不适用缓刑。不过具体案情要依据情节,累犯不适用缓刑的条件必须有以下:
1.主观条件,即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2.刑罚条件,即前罪和后罪的刑罚均在有期徒刑以上;
3.时间条件,即后罪发生在前罪执行或赦免后五年内。
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构成累犯。所以如果再犯必须要不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能有被判缓刑的机会。
能判缓刑的情况是什么?
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18岁以下的犯罪可以宣告缓刑;孕妇和75岁以上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无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