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征收与征用赔偿标准
林地很多时候可能也会被征收征用,国家可能会新建一些基础设施,或者修建铁路等,被征收征用之后是需要及时的进行赔偿的,不赔偿会有很多的纠纷。下面问法智选来与大家整理介绍山林征收与征用赔偿标准,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山林征收与征用赔偿标准
(一)林地补偿费
1、防护林地补偿费标准: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
2、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
3、特殊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等):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计算。
4、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前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
5、“四旁”林木:按植树、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材树植树当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计算;珍贵常绿树木以一般用材树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
(二)森林植被恢复费
暂定每亩30000元,免交垦复基金。征用、占用森林地单位在被征用、占用林地邻近补足林地的,不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三)林地补偿费
按照本市征用、占用菜地标准和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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