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知道,纳税是公民应尽的基本义务,只有我们按照规定纳税,国家才能正常运转,而很多人对各种税并没有清晰的认知,比如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那么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重复征收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下面问法智选来与大家整理介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重复征收吗,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重复征收吗
两个单独的税务,征收起来肯定是需要两个税务都要征收的。
房产税征收标准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一)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二)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一)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二)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地税部门这样征税,是有文件规定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第三条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是这样的规定的:“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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