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一房两卖算诈骗吗
在房屋买卖的实务中,会出现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这种情况会造成买受人的重大损失。那么开发商一房两卖算诈骗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问法智选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内容,接下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开发商一房两卖算诈骗吗
严格来说,所谓一房二卖,对卖家和第二个买家的关系来说,前者明显知道第二个买家不可能得到房屋,即明显知道自己不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但是仍然与别人签订合同并收取房款。这些特征非常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特征,你说他不是诈骗又是什么?
当然,不是所有的一房二卖都构成诈骗,判断的关键是当事人是否有收取第二笔房款的愿望,那些出于其他目的的,不宜以诈骗行为论处。
但是,最高院的规定又使这个问题复杂化,见如下司法解释第九条第三项规定。按照该解释,房产商的一房二卖的行为又被赋予了民事解决的特征。这恐怕只能用一种原因来说明,开发商一房二卖太普遍了,不宜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该司法解释又未明说,实践中法官们是心领神会的,对开发商的行为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只有情节特别严重时才考虑追究其刑事责任。
所以,一房二卖是否构成诈骗行为,在中国真不好说,或者说其在一定程度上对开发商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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