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买卖双方需提供的资料

卖方在办理房屋过户中起协助作用,协助买受人办理转移登记。下面问法智选来与大家整理介绍二手房过户买卖双方需提供的资料,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二手房过户买卖双方需提供的资料

二手房过户买卖双方需提供的资料

卖方提供资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产籍图4份);

(二)契税证;

(三)身份证(夫妻双方)(复印件2份);

(四)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

(五)结婚证(如丢失到原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补办,其他证明方式不被承认);

(六)单身、离婚者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节书或法院判决书,离婚未再婚证明;丧偶者提供购房证明、丧偶未再婚证明;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复印件1份)。

买方提供资料:身份证(复印件2份)。

备注:

1.房地产赠与、继承、委托、涉外以及涉及港澳台地区的提供《公证书》。

2.被拆迁户购房登记提供《拆迁协议书》。

3.五年内买卖提供相应房地产转让审批书原件及抵税专用表原件。

4.验人签字时卖方夫妻及买方必须本人到场。

5.办理贷款请先预留资料,原房证(包括产籍图)、契税证、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如该房屋为产权人和其配偶先购买的,之后产权人配偶去世的情况,需要其所有子女及合法继承人到场,产权人先办理继承公证后才可以办理转让。

上面本文对二手房过户买卖双方需提供的资料的介绍仅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海量律师平台已认证,专业律师精准解答您的问题,汇聚执业多年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丰富,极速问律师最快10秒响应!免费提交打官司需求,智能推荐擅长领域资质已认证律师为您服务。
看完仍有疑问?浏览更多不如直接提问99%用户的选择!
极速咨询 资质认证 精准解答 及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