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居间服务合同法律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会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交易自己的房屋,由于自己对房屋买卖的流程不熟悉就会选择委托房屋中介,帮助自己转卖房屋,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房主通常和中介签订一份居间合同,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二手房居间服务合同法律规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问法智选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内容,接下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二手房居间服务合同法律规定

二手房居间服务合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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