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交通事故应具备哪些要件,交通事故的诉讼程序
构成交通事故应具备的要件包括事故必须是车辆造成的、事故必须是在道路上发生的、事故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等六项要件。那么构成交通事故应具备哪些要件,交通事故的诉讼程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问法智选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构成交通事故应具备哪些要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具备下列要件: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提醒您,这里的道路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
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
6.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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