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破产清偿顺序有哪些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公司在申请破产处理之后,会有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这个过程就会涉及到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那么房地产破产清偿顺序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问法智选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内容,接下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地产破产清偿顺序有哪些
1、签订房屋产权调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的支付房屋请求权;
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
3、银行抵押权以及经预告登记的预售商品房购房人请求权,按登记先后顺序就抵押物或特定物受偿。在预售商品房消费购房人不能从破产企业无担保财产中得到清偿时,可以从抵押物变价款中分出一定比例优先受偿;
4、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
5、预售商品房消费购房人请求权、消费购房人支付的定金本金(设定优先受偿上限或比例)、劳动债权,包括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职工的补偿金。
6、所欠税款及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
7、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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