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界定

在我国法律中,是禁止重婚的,一般而言有配偶的人再与其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重婚,无过错方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下面问法智选来与大家整理介绍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界定,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界定

以夫妻名义同居如何界定

以夫妻名义同居的界定:

(一)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的,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购买住房的;

(二)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有配偶的人再与其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重婚,无过错方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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