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居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深圳市和广州市都是外来务工人口较多的城市,很多的人因为在深圳市工作久了,就想要在这里定居买房,但是由于城市房比较紧缺,外来务工人口需要达到一定的条件才能够在此买房定居的。下面问法智选来与大家整理介绍深圳市安居房申请条件有哪些,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深圳市安居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户籍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具有本市户籍。
注意,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
(二)婚姻及年龄条件(只需符合一项):
1、已婚或单亲家庭;
2、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须年满35周岁。
共同申请人是怎么界定的呢?
根据规定,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但如果申请人子女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则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
2、申请人为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家庭存在优抚或残疾情形的,无社保累缴时间要求。
这里所说的社会保险指的是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其它险种;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三)住房条件(同时符合):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包括哪些呢?
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
2、 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3、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
如果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任一政策性住房都是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4、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四)计生条件(只需符合一项)
1、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2、如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15年的。
(五)社保条件(只需符合一项)
1、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
2、申请人为领军人才、新引进高级人才(2010年5月14日后引进的正高、副高)和中初级人才(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家庭存在优抚或残疾情形的,无社保累缴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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