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证据可以用来证明夫妻已经分居

我国民法典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那么有哪些证据可以用来证明夫妻已经分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问法智选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内容,接下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有哪些证据可以用来证明夫妻已经分居

有哪些证据可以用来证明夫妻已经分居

(一)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

(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三)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五)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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