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夫妻债务认定的司法解释(2018年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最新规定)

当两人结为夫妻之后,是需要对家庭承担责任的,不管是哪一方出现有逃避的情况时,都是会使得家庭出现破裂的。下面小编来与大家介绍最高院关于夫妻债务认定的司法解释,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夫妻债务认定

最高院关于夫妻债务认定的司法解释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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