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标准

随着社会的发展,诈骗分子的诈骗手段也层出不穷,信用卡诈骗就是一种较为普遍的诈骗手段。下面问答智选来与大家介绍新刑法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标准,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信用卡诈骗罪刑法

新刑法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54条的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1、数额较大: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

2、数额巨大: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

3、数额特别巨大:在五十万元以上。

(二)恶意透支。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1、数额较大: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

2、数额巨大: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

3、数额特别巨大: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本文新刑法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标准就先说到这里了,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多名专业律师一定会为您答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海量律师平台已认证,专业律师精准解答您的问题,汇聚执业多年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丰富,极速问律师最快10秒响应!免费提交打官司需求,智能推荐擅长领域资质已认证律师为您服务。
看完仍有疑问?浏览更多不如直接提问99%用户的选择!
极速咨询 资质认证 精准解答 及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