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期限的起算
在司法实践中,针对当事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往往很多时候是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的。下面问答智选来与大家介绍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期限的起算,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期限的起算
根据刑法和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以下几种情况: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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