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的减刑规定的依据是什么?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分子而言,往往触犯刑法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下面问答智选来与大家介绍有期徒刑的减刑规定的依据是什么?,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有期徒刑的减刑规定的依据是什么?
一般需要实际执行一半刑期以上。
根据《刑法》规定,减刑的条件如下:
(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二)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因此,有期徒刑的减刑条件也应该符合以上减刑的条件规定。
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一年六个月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二年以上。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二年以上。
确有阻止或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舍己救人、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本文有期徒刑的减刑规定的依据是什么?就先说到这里了,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多名专业律师一定会为您答疑。
注意: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遇类似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