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羁押折抵刑期计算公式
有些时候,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分子的时候,采取羁押形式,是为保全证据,防止逃亡的现象发生。关于先行羁押折抵刑期计算公式的问题,下面问法智选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先行羁押折抵刑期计算公式
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所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之前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先行羁押折抵刑期计算公式问题的详细解答,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我们要遵守法律秩序。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本网站找专业律师咨询。
注意: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遇类似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