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履行标的和地点
合同中必须明确合同履行的标的与地点,这是合同成立的要素。下面问法智选来与大家介绍合同的履行标的和地点,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合同的履行标的和地点
(一)履行标的
履行标的,是指债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包括交付标的物、转移权利、提供劳务、完成工作等。履行标的应具体确定。
1、履行必须依债务的本旨进行。因而在仅为一部履行,或者不以原定给付为履行,或者因履行而负新债务,均非依债务本旨而为履行,不发生清偿使债的关系消灭的效力。但若绝对贯彻这一思想,会产生不适当的结果,故应予以适当调整。
2、给付为可分时,债务人分期履行或者延缓履行,按诚实信用原则衡量,综合周围环境,对债权人并无不利或者不便时,债权人不得拒绝履行。给付不可分时,若符合上述精神,债务人也可延缓履行,债权人不得拒绝受领。当事人之间有约定,允许债务人一部履行的,法律应予允许。
(二)履行地点
履行地点,是指债务人应为履行行为的地点。在履行地点为履行,只要适当,即发生债的消灭的效力。在其他地点为履行则否。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时,依其约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当事人为多数人时,可以各自约定不同的履行地点。同一个合同中的数个给付不必约定相同的履行地点,尤其是双务合同中的两个债务,可以有两个旅行地点。即使是一个债务,也可以约定数个旅行地点,供当事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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