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改调解书中的离婚证明

法律分析:

如果已经有离婚调解书,不需要更改离婚证明,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离婚证明与法院制作的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证明文件。

调解书是在人民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制作的。人民法院调解应当按照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明确的基础上进行。

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的,应当说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由法官、书记员签字,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双方签字后,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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