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怎么办不需要冷静期
目前协议离婚需要经过冷静期,若不想经历冷静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协议离婚必须要经过冷静期这一法定程序。
而诉讼离婚则不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原告需要准备好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等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进行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会出具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解除;若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进行判决。若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通过这种方式,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离婚冷静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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