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接电话离婚怎么办
军人接电话离婚需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如果军人一方为现役军人,且其配偶为非军人一方,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如果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者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则按照一般离婚程序处理。
军人配偶为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
当非军人一方通过电话提出离婚时,军人首先要保持冷静。如果军人不同意离婚,且自身不存在重大过错,那么法院一般不会判决准予离婚。若军人意识到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应积极反思并与配偶沟通,尝试挽回婚姻。如果军人也同意离婚,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
这种情况按照一般离婚程序处理。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因素进行判决。同时,在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时,也会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
军人在面对接电话被告知离婚的情况时,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妥善处理,既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要考虑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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