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和房产分割手续怎么办
离婚和房产分割手续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需就离婚及房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再申请发给离婚证,对于房产分割按协议约定办理过户等手续;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房产分割也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判决生效后依据判决办理房产相关手续。
如果是协议离婚,首先夫妻双方应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包括房产)等问题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中要明确房产的归属、补偿方式等内容。之后,夫妻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关于房产分割手续,若房产归一方所有,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一般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如果涉及贷款未还清的情况,还需要先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等相关事宜。
若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及房产分割达成一致,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审理和判决。对于房产分割,法院会考虑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因素进行公平合理的判决。
判决生效后,获得房产的一方可依据生效判决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无需另一方配合。如果一方不履行法院关于房产分割的判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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