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取的条件
失业金领取的条件有:失业保险按规定累积缴纳一年以上;失业人员已办理失业登记并具有求职意向;因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单位开除等非职工本人意愿导致失业人员中断就业。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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