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租房合同纠纷诉状范本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房屋租赁关系而言,很多时候出租人会与承租人之间产生纠纷。关于承租人租房合同纠纷诉状范本的问题,下面问法智选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承租人租房

承租人租房合同纠纷诉状范本

原告:姓名:______性别:__年龄:__民族:__职务: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

被告:姓名:______性别:__年龄:__民族:__职务: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

诉讼请求:

1、要求解除与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2、要求被告立即腾出所租赁的房屋;

3、要求被告支付原告拖欠的房屋租金__元及利息__元,(如造成房屋损坏,可要求被告承担房屋损坏的损失__元);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年__月__日,原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原告承租被告位于__区__路__号房屋一间,面积__平方米,用于居住,承租期限为__个月,即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租金每月__元,每月一日前付清当月房租。

相关知识:如何处理租房协议纠纷

(一)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买卖不破租赁是租赁期间出租人将租赁物转让给第三人的,租赁合同对于受让的第三人继续有效。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其具体内容包括:

1.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这里所有权变动的情形包括买卖、继承、赠与等。

2. 承租人没有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的意思表示。

如果承租人已明确表示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则不发生所有权与租赁权的冲突问题。租赁物所有权变动后,新的所有人取代原有所有人地位而成为新的承租人。原出租人因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而退出出租人地位。承租人应依照原租赁合同向新的所有人履行义务。

(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相冲突的处理

《民法通则》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按份共有人将出租的共同财产中的自有份额转让时,即发生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其他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冲突。

一般来讲,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更为优先。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具有所有权保护的效力,而租赁关系是债权关系,依据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共有人的物权应优先对待。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虽然有债权物权化的特征,但其毕竟是债权关系,仍然不能等同于物权的效力。

另外,让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有利于对房屋的管理、修缮、使用。

(三)租房中的登记备案问题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申请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当事人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取得《房屋租赁证》是租赁合同法、有效的前提条件。登记备案是房产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行为,其本身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当事人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应责令其补办手续,而不应因此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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