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先交起诉费,如果不交起诉费,法院不会受理案件。符合某些条件的人群可以申请减免或缓交起诉费。
一、起诉费收取标准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离婚案件的起诉费收取标准为每件50元至300元。具体收费金额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诉讼标的额等因素确定。
二、预交起诉费
在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时,原告需要同时交纳预交的起诉费。法院在审查起诉状后,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的起诉费金额并通知原告补交差额。
三、缓交或减免起诉费
如果原告属于以下情形之一,可以申请缓交或减免起诉费:
1. 民政部门登记过的困难残疾人或无收入来源的残疾人;
2. 下落不明或者久病卧床,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军人及其家属;
3. 在服刑、拘役期间申请诉讼且本人无经济收入来源的;
4. 被告下落不明,无法送达诉讼文书,导致案件无法审理的;
5.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无法按时交纳或补交起诉费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原告,可以向法院提交《缓交、减免诉讼费用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缓交或减免起诉费。
四、收到补交差额通知
预交起诉费后,法院审查起诉状发现需要补交差额的,会向原告发出补交差额通知书。原告应当在指定期限内补交差额,否则法院可能会驳回起诉状。
五、起诉费缴纳方式
原告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缴纳起诉费:
1. 前往法院指定银行柜台缴纳现金;
2. 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转账缴纳;
3. 持法院开具的缴费通知书到邮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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